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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消防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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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檢測應按照下列工作程序進行:
一、受檢單位申報檢測時,須向檢測機構提供有關圖紙和技術資料。
二、檢測機構受理檢測申請,安排檢測日期。
三、檢測中使用的檢測儀器必須經過國家法定計算單位檢定合格,在用和停用檢測儀器狀態有明顯標識,檢測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保證檢測數據真實可靠。
四、檢測前,受檢單位應組織好各受檢系統的油罐技術人員進行系統情況介紹,檢測中,必須有受檢單位有關負責人和技術員在現場,配合檢測人員工作。
五、檢測工作結束,主檢員應向受檢單位通報檢測情況,對有爭議的項目,主檢員可決定當時復檢。
六、主檢員組織檢測員根據個系統檢測的原始記錄,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客觀編寫《檢測報告》,經檢測機構負責人審核批準,簽發《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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