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和《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分別于2023年3月1日和2023年6月1日起實施,這兩部規范全文均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是對各類項目共性的、通用的專業性關鍵技術措施的規定。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施工、驗收等過程必須嚴格執行。
一、主要規范內容
(一)《建筑防火通用規范》以預防建筑火災發生、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為目標,對除生產和儲存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以外的各類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從規劃、設計、施工、使用和維護等環節提出防火技術要求。規范內容從建筑總平面布局、建筑平面布置與防火分隔、建筑結構耐火、建筑構造與裝修、安全疏散與避難設施、消防設施、各設備專業設置、建筑施工、使用與維護等方面做出相關的技術規定。

(二)《消防設施通用規范》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工程中設置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使用和維護提出技術要求。主要規定了建設工程中消防給水與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和細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滅火器、防煙與排煙系統等技術要求。

二、國家規范實施要求
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具有強制約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公眾權益和公眾利益,以及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利用、滿足經濟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線要求,是政府依法管理、依法履職的技術依據。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維修、養護、拆除等建設活動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規范消防技術標準中有關規定與該兩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不一致的,以該兩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為準。其中,對于有合法建設手續的既有建筑改造項目(指不改變現有使用功能),當條件不具備、執行現行規范確有困難時,應不低于原建造時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