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被推翻的金字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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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e科士威成功系统 添加日期:2010-1-19 18:11:37 | ||
科士威:杨静老师 13118359149 加油老师 13964887371 小P老师 15257177530 科士威成功精英老师QQ: 215099230 120898692 290912765 直销计酬制度 ——茂名科士威团队 没有什么能比直销、传销引起更多的争议了,而这些争议又大多集中于计酬制度上。非法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的形式发展组织,诈骗钱财,甚至组织犯罪,这些丑陋行径无一不与其计酬制度有关。那么,直销的计酬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直销的计酬制度有多种,这里我们要谈的是目前直销计酬计划最迷惑人的方面,也是争议最大的一种,即销售收入主要取决于推荐新人的制度。在国外,由于法律的制度不同,这种制度的判断通常不是由法律来判定的,而是在实际中视结果确定。在中国大陆,1998年以前的市场问题的原因,基本上都是出在实行这种制度的企业。因此,我们认为这类的制度应该有一些界定,并在法律上加以明确,以保护消费者和直销人员的利益。 让我们通过实际的安利来分析这种计酬制度。 一种计划是非法传销组织特别钟爱的"五级三阶制",简称"五三制"。在大陆最早是由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带入的,该公司用这个制度销售4200元一台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估计涉及人数达几百万人。 "五级三阶制"的特点是:无零售与推荐区别、奇高的价格、丰厚的提成、高比例累计业绩。 加入五三制传销组织的人员每个人都必须花3800-4000元入门费来认购一份产品,组织内部分为五个级别,分别由英文字母E、D、C、B、A来表示,当一个新人销售1至2份,则是E级;2至9份,D级;10份,C级;65份,B级;393份以上,A级。由于组织不同,也有听上去很了不起的专门的称谓叫"业务经理"、"代理员"、"代理商"等。 五三制里所谓的"三大奖金",第一大奖金是"直接提成",也就是拉人头费,是传销人员直接拉进一个人所能分到的钱。若是以3800元计算,一般E级可以提15%,570元;D级可提20%,760元;C级30%,1140元;B级42%,1596元;A级52%,1976元。 第二大奖金是"间接提成",也就是和直接拉人入会者之间的级差。E级和E级间没有级差,所以也没有"间接提成",从D级开始,D的E的级差是5%,提成190元;C和E的级差是10%,380元等。当然,如果一个A级新发展的人拉到一个人的话,他可以获得37%的"间接提成"。
第三大奖金就是所谓的"三阶",这是同级别间的返还。由于各个组织不一样,其制订的方案也不一样。 这个制度之所以必须认定为非法,是因为它存在极大的问题: 首先,它注重推荐而不注重零售。对普通人来说,再好的产品,再优惠的价格,要完成3800元的零售额,其困难的程度远远要比拉个人进来,告诉他这里有个发财的机会,让他一次性交出3800元作为入门费来的高。 其次,暴利的价格。为了维系丰厚的奖励,就必须把价格抬起来,一般说这类奖励制度的销售价格是其成本价格的20倍,也就是说5元钱的产品成本可以定价100元销售价甚至更高。他们通常用所谓的市场经济理论为暴利价格辩护。事实上,这个时候的产品价格是投资价格,而不是销售价格。 第三,欺骗性强。从申购产品数量上说,非法传销组织的头往往利诱并怂恿新人多买份额以取得较高的资格,因此在体系里,有新人在加入时不止购买一份,他们为了在一开始就能拿到比较高的奖金,有购买3份的,有购买7份和10份甚至更多的。 而实际上,如果投资一份(15%"奖金"比率),需要直接"销售"7份才能收回投资;如果投资三份(20%),需要直接"销售"15份才能收回,如果投资10份(30%),则需要直接"销售"33份才能收回。如果指望依靠网络发展捞回"投资",难度更高。可以说五三制投资越多,投资返回的时间就越长。 事实上,即便按照这个制度,做到A级,收入也不会像培训课堂上吹嘘的那么多。假如当月只有一百个人加入,上缴的货款总额也不超过40万元,这40万的一半是老鼠头吞掉的。剩余的20万首先要分给直接拉来人头者15%,然后分给做到D级、C级和B级的部门,这样一来,自己的收入将所剩无己。A级可以拿B级10%的级差,一旦B级也晋升为A级,那么这个部门以后整个的销售额和自己都不再有联系,由于网络本身没有零售,也没有重复消费,因此虽然有所谓的"三阶"奖金,也形同虚设 最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种制度实质上是一个金字塔式下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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